今天讀到一篇有關美國「行為藝術家」Marina Abramović 的報導。
藝術家普遍被認為是古怪的群體,「行為藝術家」更加是古怪中的古怪。
她做了一個很轟動的表演:她把自己麻醉了,從晚上 8 點到凌晨 2 點,6 個小時之內,邀請觀眾對她作出任何舉動。
起初只有一兩位觀眾用唇膏在她身上亂塗,後來便開始出現一些危險的動作:用剪刀剪破她的衣服,用刀割開她的喉嚨,吸她的血,甚至想強姦她。
6 小時後,流著眼淚和血,Marina Abramović 宣佈:人心是險惡的。
聖經早就說過:「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又說:「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
有需要冒著生命危險去證實嗎?
梁某無法理解和贊成這種自殘式的藝術。
3 comments:
行為藝術家類別很多, 以上這種...不可恭維, 也不能理解!!!
Artist is often brilliant but sometimes innocent.
【约翰福音 20:29】 耶稣对他(多马)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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