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清早和香港的嘉露通電話。
問起近况,嘉露說她正為搬家煩惱。
嘉露的父母患有頑疾,多年來得她悉心照顧,一家三口住在一間 400 多呎的公屋單位。嘉露的父母先後去世之後,接到政府房屋處通知,要她搬去一間較小,只有 100 多呎的單位。
嘉露訴苦:「姐妹中,只有我願意放下自己的工作,全心照顧爸爸和媽媽。到了今天,我的姐妹都有了自己的事業和家庭,而我卻是一無所有,前路茫茫。我没有做錯事,為甚麽要承受這些苦難?」
和中國大陸經歷雪災的同胞比較,嘉露的「苦難」算是微不足道;和熱爆全城「裸照案」中的女孩子比較,也是小巫見大巫。
不過,我明白,不論是大苦難、小苦難,對當事人都是一段痛楚的經歷。
苦難的發生,有時候我們可以追本溯源,但是更多的苦難是「無緣無故」,是「無妄之災」。
在聖經約伯記裡,就連最聰明的智者,對苦難的發生,都没有正確的答案。
只有上帝知道真正的原因。
聖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2 章 6 -10 節有這麽一段說話:
『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 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
只相信,苦難中,總有上帝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