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明報有一段這樣的新聞:
.〝菲律賓參議員潘希利南星期日表示,中國不應該譴責槍手門多薩的家人在棺木上蓋國旗。
在中國大使館和其他方面的不滿下,門多薩的家人移走了國旗。
他說,菲律賓沒有法例禁止,必須尊重個人的自由。菲律賓與中國不同,是一個民主國家,有言論自由,中國要了解彼此有不同的制度,中國禁止的不一定菲律賓禁止的。中國要尊重菲律賓的主權,不要欺壓小國。〞
.唉,欲語無言...
.〝菲律賓參議員潘希利南星期日表示,中國不應該譴責槍手門多薩的家人在棺木上蓋國旗。
在中國大使館和其他方面的不滿下,門多薩的家人移走了國旗。
他說,菲律賓沒有法例禁止,必須尊重個人的自由。菲律賓與中國不同,是一個民主國家,有言論自由,中國要了解彼此有不同的制度,中國禁止的不一定菲律賓禁止的。中國要尊重菲律賓的主權,不要欺壓小國。〞
.唉,欲語無言...
3 comments:
菲律賓警方指殺害港人遊客的槍手門多薩任警察時,曾多次涉嫌搶劫勒索和輪姦,經申訴專員於2009年下令警隊將他革職。
有這樣紀錄的人,如果還可以用英雄方式風光大葬,只會讓菲律賓政府蒙羞,參議員潘希利南先生惡人先告狀,簡直是自曝其醜!
不平嗚
香港人同中港政府都有言論自由,譴責槍手門多薩的家人在棺木上蓋國旗吖。呢個議員喺呢個時間講的咁既嘢,除咗搏出位,唔係好make sense囉!
'他說,菲律賓沒有法例禁止,必須尊重個人的自由。菲律賓與中國不同,是一個民主國家,有言論自由,中國要了解彼此有不同的制度,中國禁止的不一定菲律賓禁止的。中國要尊重菲律賓的主權,不要欺壓小國。'
歪理當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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