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10, 2013

已有的事必再有


在咖啡店發覺有人遺下了一個智能手機。

正要把手機交給櫃面小姐,一個男人氣急敗壞的從大門衝進來...

不出所料,這個人就是手機的機主!


別人的手機,我「執」過好幾次...

試過一次到酒店參加宴會,回到家裡發覺大衣
袋多了一個手機。


後來通過電話網路公司找到機主,才知道這電話是機主在衣帽間放錯落我大衣的。


 正是:〝已有的事必再有,作過的事必再作;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傳道書 1:9〕

4 comments:

  1. 我也執過手機,當然也是交回服務員;

    但會有人對執到野視為好彩、幸運。

    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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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試過一次到酒店參加宴會,回到家裡發覺大衣口袋多了一個手機。後來通過電話網路公司找到機主,才知道這電話是機主在衣帽間放錯落我大衣的。"

    這橋段可以發展成一個浪漫的愛情故事,也可以寫成一部偵探懸疑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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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Annie 拾遺不昧是個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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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晨曦的想像力好豐富啊!有興趣把您的故事繼續發展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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