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5, 2013

坦白從寛


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引起對「死緩」這個別具中國特色刑法的注意。

「死緩」,就是「死刑緩期執行」--- 
原本判了死刑,但是在緩刑之後可以酌情減刑。

《中共中央關於對犯有死罪的反革命份子應大部份採取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政策的決定》原來是毛澤東在 1951 年親自起草,通過全國公安會議確定的刑法。

加拿大國慶日意圖爆炸恐襲案疑犯落網。代表律師向法庭表示不認罪的理由很簡單:因為〝認罪沒有好處〞。

「抗拒從嚴,坦白從寛」的司法態度值得參考?

資料圖片

5 comments:

  1. Robin

    「死緩」,就是「死刑緩期執行」

    Where will the accused be sent after the sentence of 「死緩」?
    Imprison for life? Or, sent home under prob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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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被判死緩之後,罪犯會被送到那裡去這個問題我沒有答案。只知道以前判死緩的大都送了去接受勞改,現在的造法如何,還待有識者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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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国民间也流行“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说法,〝認罪沒有好處〞似乎合理、合情却不合法,出自律师之口,听起来更觉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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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好個「合理、合情、不合法」。不過,不要忘記那位代表法律精神的正義女神是䝉著雙眼的啊:)多謝逸名君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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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正义女神蒙住双眼,只因这世界的污浊丑陋让她不忍卒读,她的心眼始终敞亮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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