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25, 2012

我這個要求也許有點過份



逛了大半天童裝店之後,給媳婦發出一封短信:

〝今天給頌恩買了點東西。有些可以給他現在用,有些我想留給他做生日禮物和聖誕禮物。您可以替我拿主意,作出適當的分配嗎?我這個要求也許有點過份,請您不要介意,我實在是一個不懂得送禮物的人。〞

媳婦馬上回覆:

〝沒有問題!不過,您一定要參加頌恩的生日派對。〞

我當然會參加頌恩的生日派對...

而且還會帶他的曾祖母一同參加!

2 comments:

  1. Shopaholic 的爺爺,成績唔錯,兼顧到衣服鞋襪,包羅四季之用,還有泳衣...佩服,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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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嘩,又真係好正喎,難得您肯交晒啲禮物俾個新抱分配,您個新抱點會唔鍾意?!您其實係個懂得送禮物既人至真。

    毛毛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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