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17, 2016

大義滅親


報載 25 歲兒子因為同居的 63 歲父親偷了他港幣 $9,000 利是錢去賭博,憤而報警!

兩年前,香港少女發覺愛貓受傷,懷疑遭到家人虐打,報警將母親拘捕落案。

都是父母犯錯,子女報警。

傳媒稱之為大義滅親!

父母不是完人,所以他們也會犯錯。錯了,怎麽辦?

孝經說:「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子不可不諍於父。」父母有過失,子女有勸諫的責任。

但是,勸諫要用愛心...

「不可嚴責老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提摩太前書》 5 : 1

大義之前可以滅親。

關鍵是...

甚麼才算大義?

1 comment:

  1. 天下無不是之父母!兒女犯錯父母皆可包容,反之卻苛責致「大義滅親」[惊讶],可憐可悲可嘆[可怜][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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