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2, 2014

國有國法


加拿大三名永久居民入稟法庭﹐指入籍誓詞中,強逼他們說「效忠女皇」是侵犯了他們的言論自由。

訴訟打上髙等法院,結果輸了!

法官裁定入籍誓詞要求效忠女皇縱有侵犯言論自由之嫌﹐卻符合憲法。申請入籍﹐就要宣誓效忠加拿大女皇伊利沙伯二世和她的子嗣及繼承人。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是你自己要做加拿大人...

有甚麼好爭議的?

3 comments:

  1. 如果D人明事理,就天下太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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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家陣香港臘臘亂咪就係有啲人基本法唔守,偏偏要搞乜鬼"國際標準"囉。加拿大呢單案個法官講得啱,"縱有侵犯言論自由之嫌﹐卻符合憲法"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呢的就係國際標準!

    老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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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多謝 Annie 和老港的留言。謹以馬太福音 22:21 這節經文作為回應:

    "耶穌對他們說:「那麼,凱撒的歸給凱撒;神的歸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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