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6, 2014

大義滅親?


香港 19 歲少女與家人同住,養了一隻波斯貓。最近發覺愛貓受傷,懷疑遭到家人虐打,於是報警將 39 歲母親拘捕落案。

父母不是完人,所以他們也會犯錯。

父母錯了,怎麽辦?

孝經說:「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子不可不諍於父。」父母有過失,子女有勸諫的責任。

但是,勸諫要用愛心,要懂分寸。

「不可嚴責老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提摩太前書》 5 : 1

母親虐貓,女兒報警...

雖說大義滅親,會不會虧了人情世故?

8 comments:

  1. 母亲虐待猫报警让母亲坐牢这处罚也太重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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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假如掉番轉隻貓抓傷佢阿媽, 佢會唔會同樣咁緊張, 拎隻貓去漁農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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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係呀,法理無錯呀,虐畜就要拉,就要鎖!但係論親情就輸晒。第日點相處,點仲一齊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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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多謝 Shirlyn、小玲和逸名君的留言。

    有關虐貓案的誰是誰非,由於我們所知不過一鱗半爪,不能罔下判斷。我寫的只是我的個人反應。

    正如 Shirlyn 和小玲所提出的,基於懷疑、衝動,把至親送去警察局,對相互間的關係肯定會做成傷害,難道就不可以有其他解決的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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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没有中国人的传统教育,与社会和父母教育有关。当然这样的事发生19岁少女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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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Where is this picture taken? It's awes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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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逸名君:

    這照片是我歐遊時,在法國拍的。多謝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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