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5, 2013

草蜢


久違了,草蜢!

小時候住西環,喜歡和兩個弟弟跑到山邊草叢捉草蜢,其樂融融。

再見草蜢的時候已經到了加拿大。當時在 Calgary 工作,每個星期都要開車到 Medicine Hat 出差。夏天從公路兩旁跳出來的草蜢沾滿了擋風玻璃,血肉模糊,慘不忍睹!

離開大草原區之後就沒有見過草蜢...

直到今天。

7 comments:

  1. 是否有重遇舊朋友的感覺?

    ReplyDelete
    Replies
    1. 多謝 Annie 留言。再見草蜢算不上舊友重逢,倒是勾起不少回憶。

      Delete
  2. 有人話蝗蟲本身係普通的草蜢,當草蜢數量激增到互相磨擦時體內基因就會突變。原本溫馴的草蜢就會變成具攻擊性的蝗蟲,長出翅膀,大舉遷徙去尋找食物!是真的嗎?

    ReplyDelete
  3. 逸名君:

    草蜢我們小時叫蚱蜢,屬於蝗蟲科。至於蝗蟲是不是由草蜢所變,就要請有識者指教了!

    ReplyDelete
  4. 这也是我要逃离大草原的籍口之一:)

    大草原人享受着“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的佳境,也忍受着夏季漫天遍野的“轰炸机”。

    草原

    ReplyDelete
  5. 好一個"天高雲淡,望斷南飛雁"!多謝草原的分享。

    ReplyDelete
  6. 上通加拿大McGill 大学荣穫世界MBA論文大比赛的冠軍,而他们選擇的主题便是 推廣吃昆虫来解决世界許多問题,值得参考。

    草原: 您的啇机來了; 也不用搬離大草原了。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