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運菲傭
香港移民柯耀昆被控販運菲律賓女傭到加拿大為他工作,罪名成立,等候判刑。
根據新聞報導,該菲傭本來在香港替柯耀昆夫婦照顧 3 個孩子。2008 年以旅遊簽證被帶到加拿大後,每天要工作 16 小時,每周 7 天,沒有休息日及假期,又被限制活動,形同奴僕。
案中菲傭的指控未知是否屬實,但是非法收容及僱用海外傭工則是不容抵賴之事。原本一件勞資紛爭,演變成販運人口案,相信是柯先生夫婦始料不及的。
側聞溫哥華影藝人協會議決支援柯耀昆,因為柯先生是該會會員。至於柯先生如何與影藝人協會拉上關係就不得而知了!
資料圖片
"柯先生如何與影藝人協會拉上關係就不得而知了!"
ReplyDelete我知,因為柯先生係個好演員!
我都支持柯先生,因為此菲傭看來炭个反骨女,其控訴行為是另有目的?
ReplyDelete梁生:
ReplyDeleteFranco 1998年開始經營娱樂經理人公司,業務包括安排香港及台湾歌手或演員經美国登台,所以同演藝人協會有關係。佢又同人合作攪過移民顧問公司,對簽證事宜十分了解,將菲傭冇證工作一事說成是無心之失,有些牽強!
咖哩啡
多謝各位留言。
ReplyDelete咖喱啡不說我還不知道柯先生的背景。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