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7, 2012

何必當初?


香港西湯勇文為對病人進行「不適當及不需要的身體檢查」與及「未經病人許可下,作出偷拍的行為」而受到

他贏了官司委員會卻對他作出紀律處分判他永久停牌

勇文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33 歲的被告前年結婚,是家庭唯一經濟支柱,育有一名歲半兒子,妻子又懷有七個月身孕希望醫委會從輕發落。

律師又引述湯勇文指他對醫生工作仍然充滿熱誠,有關他對女病人的不法行為已是四、五年前的事,他現改過自新,又呈上教會牧師的求情信,力證他已洗心革面,希望能繼續執業行醫。

也許先生已經改過自新,也許先生已經誠心歸主

但是,他要為自己所作的惡付出代價,也是理所當然。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3 comments:

  1. 如此斯文敗類,簡直禽獸不如! 除釘牌外重應重打30藤!!帮佢求情嘅牧師憑乜證明佢已經洗心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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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為醫生做出這種行為,應該坐監以儆效尤!作為基督徒更應該欣然接受處分,做個好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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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据最新新聞報導,被停牌西醫湯勇文,原來未正式做醫生前已經俾人告過一次,都係告唔入。當年指控湯勇文非禮既林小姐,對當年法官放生湯勇文一直深深不忿。就算湯勇文被停牌佢都不能釋懷,「好唔忿氣……我告佢唔入,壯大佢個膽」,又話「如果當日告得佢入,做唔到醫生,就唔會有咁多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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