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21, 2012

幹嗎不做蝙蝠俠,要做小丑?!


美國丹佛市‧星期五‧凌晨

電影院剛剛開始播影〝The Dark Knight Rises〞〔蝙蝠俠 – 夜神起義〕…

一個載著防毒面具,身穿避彈衣,手持一支 AR-15 衝鋒槍,背負另一支 Remington 870 散彈槍的兇徒走入來,先施放催淚彈,然後向觀眾開火,釀成 12 死 59 傷!

疑兇是 24 歲男子 James Holmes,大學醫學院專攻神經系統科學的研究生。

當他在電影院的停車場被警方拘捕時,他自稱〝Joker〞〔小丑〕,蝙蝠俠的死敵!

24 歲,一貌堂堂,醫學院研究生...

幹嗎不做蝙蝠俠,要做小丑?!

http://ca.news.yahoo.com/video/james-holmes-175010987.html

資料圖片:小丑與蝙蝠俠

3 comments:

  1. 其實好多人都想做蝙蝠俠,平常是普通人,一戴上面具,就可以快意恩仇。這種反法律、反建制的「正義感」帶著魔力,好爽!但是扮好人好攰,小丑就簡單多了,做壞事就做吧,反正一樣可以揚名天下!可憐的是那些無辜的受害人,包括了電影院和〝The Dark Knight Rises〞的片商。

    阿CAT

    ReplyDelete
  2. 類似的“殺人狂歡案”一年前也在挪威上演過,表面上是“好萊塢暴力美學結出的離奇惡果”(環球時報語),實際上是人類墮落的必然結局。禁槍也許是治療這個表證的臨時處方之一。 曉風

    ReplyDelete
  3. 多謝阿 CAT 和曉風的分享。

    您們的說話,我甚有同感!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