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12, 2012

人的法律 • 神的律法


「棋局已殘,吾人將老,欲不哭泣也得乎?」

《老殘遊記》裡,作者對舊社會的種種不平提出控訴。

更揭發了「清官」的暴政!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吾人親目所見,不知凡幾矣。」

想起了《約翰福音》第八章「向淫婦擲石頭」的故事...

人的「法律」為要「伸張正義」、「賞罰分明」。

神的律法卻是要罪人投靠因信稱義的救恩,從死裡重生。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 3:17


3 comments:

  1. 梁君所言,某甚有同感。

    古語云:「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水清沒有微生物、沒有植物、魚兒便沒法生長。同樣地,人太精明而過分苛察,就不能容人,就沒有夥伴也沒有朋友。

    所以人無完人,社會亦容不下完人,人皆有罪。罪人就只能夠靠上帝的救恩而出死入生!這就是上帝的恩典。

    蒙恩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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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願 神赦免我的罪,也願曾被我傷害過的人,也能赦免我的過反。

    蒙恩罪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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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多謝兩位「蒙恩罪人」的分享。

    願來自主的平安與您們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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