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30, 2012

給他作伴


一個大陸朋友,帶著一個孩子,離婚多年。

「見到孩子寂寞,好想生一個啤啤給他作伴。」

偏偏就在這時候,發覺子宮出現了一個腫瘤!

「我怕將來腫瘤惡化,不能生育,所以決定立刻行動!」

於是,她向前夫借種〔為了維持這孩子的〝血統〞〕,偷偷地生了一個女兒...

一個違反國家生育條例,沒有戶籍的女兒。

匪夷所思?

鐵一般的事實。


2 comments:

  1.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不再给予罚款,而是要支付〝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由各省根据当地的城镇居民年人比例和倍数来确定。至于非婚生育的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就要再加倍征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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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冇戶籍,咁佢個女
    咪即係黑市居民?
    將來點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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