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3, 2012

白牌遊艇


香港特首曾蔭權早前承認曾經接受富商遊艇款待。不過,他已經按「港澳渡輪船票市場價」向船主支付了 500 元船費。

這件事情結果引來船主是否將遊艇用作「白牌遊艇」的關注。

按照海事處條例中有關規管遊樂船運作的法例,「白牌遊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2 萬元。

其實曾特首搭順風船可以為政府節省開支,何罪之有?

反觀這 500 元的交收就太造作了!


資料圖片:受爭議的曾蔭權遊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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