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7, 2011

羞家


一名加拿大洋牧師在台灣放狗時被一位女士阻止進入私家地。

這個牧師心有不甘,竟然向這位女士比出中指。

沒想到被這位女士拍下照片,告將官去!

法庭上,牧師辯稱在加拿大比中指只是表達憤怒,沒有侮辱之意。

但是法官不接受他的解釋,認定比中指等於罵人三字經。

結果這位牧師被判拘役 5 天,罰金 5 千,民事賠償 2 千。

看罷這段新聞,我只可以評兩個字:

羞家!

3 comments:

  1. 呢位女士好手快喎!唔知佢用既係乜相機呢?至於呢個牧師就真係抵死夾唔值得可憐。表達憤怒同埋侮辱人都係唔啱,唔合乎一個神職人員,甚至基督徒既所為。佢應該為自己所造既道歉同埋認錯,唔係狡辯。噉既行為的確有辱加拿大同埋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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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Wonder if the Missionary organization has recalled this so called minister and rescinded his Licence as a min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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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講一套做一套既牧師、主教大有人在,呢個衰在俾人影咗相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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