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26, 2011

拾金不昧


台灣宜蘭有一個叫黃牡丹的婦人在路邊撿到 110 萬元現鈔。

她做了一件不平凡的事:她把錢送到警局,物歸原主!

黃牡丹 67 歲,只有小學教育程度,她的丈夫在 25 年前過世,遺下七個子女。她幫人家帶孩子、打散工,把子女養育成人。

老人家辛苦工作一個月,運氣好才能賺到五、六千,撿到的金錢相當於她工作十五年的所得,但是她卻沒有據為己有。

她說:「我一輩子沒見過這麼多的錢,但是我不敢佔有,不是我的錢,就應該還給人家,做人要守本份才會平安。」

黃牡丹只是一個普通的小人物。

她懂的道理,我們都懂,但是我們做得到嗎?

拾金不昧,難得!

6 comments:

  1. 年輕時, 試過拾金不昧, 送到警署, 過了些日子, (三個月, 六個月?) 因為無人認領,差館叫我領回拾金, 真是意外驚喜! 不過數目多少就忘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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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好心必有好报。

    Blessed are the kind and honest who are rich in spi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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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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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好多年前在邁阿密機場,我也拾取過一枚鑲滿寶石的男裝金介指,交了給失物認領處。當時的想法是:這介指可能對失主很有紀念價值,失主一定焦急死了!當然,和黃牡丹女士的情況比較,我只是小巫見大巫,不能同日而語,對她我是非常尊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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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網主哥哥:

    點解係"仗義每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嘅?

    毛毛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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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噢,毛毛蟲,您的問題,今晚答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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