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 2009

可憐


在回教國家,婦女遮蓋身體和戴頭巾,代表了舉止端莊和恭敬神明。至於應該遮多少,容許露多少,則視乎每個地方的風俗而有所不同。

一個來自阿富汗,在卑詩大學執教的朋友告訴我,在他的家鄉,婦女們除了長袍蔽體,頭巾上還要用細格子遮住眼睛。因為鄉下人認為女人的眼睛會引起男人的邪念,所以除了丈夫,任何男人,包括自已父親,都不應該見到。

他告訴我:「一個夏天,我回鄉探親,迷了路。遠遠看見河邊有一群婦女在洗衣服。於是我停了車,想走過去問路。當中幾個把頭巾摘了下來的婦女被我嚇得呱呱大叫!情急之下,居然把長袍的前擺掀起就往後拋,把頭蒙了起來。但是卻忘記了裡面沒有穿內裳,讓下體暴露出來!」

故事的結局也許使人捧腹...

我卻覺得好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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