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9, 2009

手民之誤


1890年,當上海宣教士大會議決進行翻譯中文聖經時,英國聖經公會決定採用「上帝」為創世主的譯名,而美國聖經公會卻堅持採用「神」。

因為沒法達成妥協,唯有各自印刷不同譯名的聖經:「神版」和「上帝版」。

最近參加一次主日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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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員用的是「上帝版」聖經。

當 Power Point 打出約翰福音第二章的一段經文時,出現了這麼一節使人莞爾的句子:

「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甚麼上帝蹟給我們看呢。」

『神蹟』變為『上帝蹟』!

手民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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